来源:计财科 发布时间:2022-12-28 16:06 分享到: |
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
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0天(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)。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。
投诉监督单位名称: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
地 址:乌兰浩特市五一街翁根路30号
联系电话:0482-8284077;12317
电子邮箱:kfq1755@163.com
附件: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
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
2021年12月28日
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
单位:万元
单位 |
金额 |
备注 |
乌兰浩特市 |
50 |
兴财资环【2022】26号 |
科右前旗 |
100 |
|
科右中旗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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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赉特旗 |
100 |
|
突泉县 |
100 |
|
合计 |
550 |